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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续保2小时就出车祸 保险公司拒赔

刚续保2小时就出车祸,保险公司为何拒赔?条款空白还是霸王条款?

案例:续保2小时后的"晴天霹雳"

"我以为续保成功就万事大吉,谁能刚交完钱就出事?"说起两周前的经历,北京车主王先生仍心有余悸,10月15日23时,王先生驾驶车辆回家时,因雨天路滑与前车追尾,造成车辆前部严重受损,事故发生后,他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报案,却被告知:"您的保单尚未生效,本次事故不在理赔范围内。"

王先生提供的续保记录显示,他于10月15日21时30分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完成续保支付,保费共计5400元,保单载明"保险期间自2023年10月16日0时起至2024年10月15日24时止",而事故发生时间——10月15日23时,恰好处于"旧保单失效"与"新保单生效"的"真空期"。

"旧保单是10月15日24时到期,我提前续保就是为了无缝衔接,怎么就成了'真空期'?"王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,对方始终坚持条款约定:"保单载明的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,事故发生时新保单未生效,且旧保单已过期,无法理赔。"王先生自修车辆花费1.2万元,不仅没拿到理赔,还陷入了"续保即出险,出险即拒赔"的困境。

王先生的案例并非个例,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,2022年全国保险服务投诉中,"保单生效时间争议"占比达12.3%,其中近六成发生在"新旧保单衔接期",这些案例背后,究竟是消费者对条款的误解,还是保险条款存在"灰色地带"?

条款里的"生效玄机":保单何时算真正"生效"?

要理解王先生的遭遇,需先厘清保险合同的核心条款——"保险期间"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"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,经保险人同意承保,保险合同成立,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,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,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。"

但在实践中,多数车险保单会将"保险期间"明确为"约定日期零时起至次年同日24时止",而"约定日期"往往是投保人选择的"保单生效日",王先生在10月15日21时续保,却选择了"次日零时生效",导致新旧保单出现2小时空档。

为什么保险公司默认"零时生效"而非"即时生效"?某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,这主要与"风险核算"和"系统操作"有关:"旧保单到期后,系统需要时间完成数据清算、保单生成,若即时生效,可能出现'重复承保'或'信息错漏',零时生效便于统一计算保费和理赔周期,减少操作风险。"

但这种"系统便利"是否应转嫁给消费者?北京某律所保险专业律师李婷指出:"《保险法》强调'最大诚信原则',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提示'保险期间'的起止时间,尤其是新旧保单衔接的特殊情况,若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'零时生效',而事故恰好发生在空档期,保险公司不能简单以'条款约定'拒赔,需证明已尽到'明确说明义务'。"

拒赔理由站得住脚吗?法律视角下的条款解读

保险公司以"保单未生效"为由拒赔,是否合法?这需从三个层面分析:

条款是否有效?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十七条,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,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,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;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,该条款不产生效力。

王先生的案例中,若保险公司在续保页面未以显著方式提示"保单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,旧保单到期后至新保单生效前发生事故不予理赔",则该条款对王先生不产生约束力,王先生提供的APP续保截图显示,"保险期间"一栏仅以小字体标注,未设置弹窗、提示语等醒目方式,这或许成为维权的突破口。

"即时生效"是否可行?
多数保险公司已支持"即时生效"选项,人保财险、平安产险等均在APP续保页面提供"立即生效"和"次日零时生效"两种选择,默认为"次日零时生效",但投保人可手动修改。

"消费者往往习惯默认选项,忽略了'即时生效'的勾选。"李婷律师提醒,"若投保人在旧保单到期前续保,且选择'立即生效',则新旧保单无缝衔接,不存在空档期,但需注意,'立即生效'的保单,其保费计算可能包含'已过保险期间'的风险